偷宝马的老板获刑14年半 GPS打击犯罪
发布日期:: 2012-8-14 作者来源:: 半岛晨报/卫通达
相中了客户的宝马X5车,汽车美容店老板江某偷偷给该车安装GPS,将车辆定位后,他趁机将车辆偷走(本报7月3日曾报道过)。记者昨日从中山区法院获悉,江某所盗窃的宝马车价值25.5万元,属于“数额特别巨大”的情形,江某被法院判处重刑。
偷装GPS偷配钥匙偷走顾客宝马车
江某出生于1976年,大专文化。20多岁时,江某因抢劫被法院判刑14年。
出狱后,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,江某在本市开了一家汽车美容店。可是由于经营不善,汽车美容店很快就面临倒闭。
市民陈某有一辆灰色的宝马X5,去年10月末,陈某经人介绍,到江某经营的汽车美容店给车辆做美容,把车放在了汽车美容店。手头拮据的江某打起了歪主意,当晚,江某给该车安装了GPS定位仪,他还偷偷配了一把车钥匙。
接下来的两个月时间里,江某暗地里用GPS信号搜寻该车,由于信号不稳定,直到去年12月31日,江某才搜索到陈某的宝马X5,确定该车停在中山区青泥小学附近。江某立即乘坐出租车赶到现场,用偷配的钥匙将这辆宝马X5开走,并很快将车辆置换。
老板被判刑14年半
车辆丢失后,陈某立即报案。警方发现了江某发布的置换车辆的信息,通过车主自己安装的GPS辗转找到换车人,最终将江某抓获归案。
今年6月末,中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经过鉴定,江某盗窃的宝马X5价值25.5万元,车内还有价值2000元的财物。法官说,江某盗窃财物总价值25.7万元,属于“数额特别巨大”的情形,而且江某还是累犯,应该对他从重处罚。记者昨日获悉,江某犯盗窃罪,被法院一审判处14年6个月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25万元。记者张兴(报料人:刘先生;线索费:50元)本报有奖报料热线 82488888
法官说法
江某盗窃财物总价值25.7万元,属于“数额特别巨大”的情形,而且江某还是累犯,应该对他从重处罚。
整理:洪麓丰